南昌一养老院同住老人冲突致伤,联合调查组通报
9月16日,南昌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调查组就南昌一高龄老人与智力低下老人发生肢体冲突一事,养老院同于“南昌高新区发布”微博账号上发布了通报。住老
以下为通报全文: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调查组9月16日通报,人冲针对我区民办养老机构优年生活养老院发生同住老人冲突事件,突致通报我区第一时间成立由民政、伤联公安、合调卫健、查组属地镇(处)组成的南昌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8月31日20时52分,养老院同该院护理员巡查时发现吕某某(男,住老1936年9月出生)、人冲赵某某(男,突致通报1957年8月出生)两人受伤。伤联院方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合调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步告知涉事双方家属。22时08分,吕某某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调查。经治疗,两名老人伤情平稳。9月10日,经医院和家属同意,养老院已将吕某某接回,继续开展照料护理。目前,吕某某身体恢复情况良好。赵某某已由家属接回家中照料,身体恢复正常。
事件发生后,我区民政部门已对优年生活养老院进行约谈并责令立即整改,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下一步,我区将再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排查,压实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近日,江西南昌黄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89岁岳父吕某在南昌高新区优年养老院居住期间,于8月31日晚和同房间的67岁老人赵某就关灯一事发生口角,随后遭其殴打。家属提供的就医记录显示,吕某肋骨、跖骨等多处骨折,并有胸腔积液、耳损伤及挫伤。家属质疑,赵某已因智力低下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养老院未提前告知仍安排同住,存在安全隐患。
赵某姐夫罗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赵某也有受伤,自家已向吕某家属转账1万元;但也表示,因自己年迈、收入有限,后续无力赔偿。他还表示,养老院接收赵某时,曾上门评估过情况并称可以接收,“我把他送到养老院去了,养老院要负担起这个监护责任的。”赵某目前已被劝返回家,但因罗先生与妻子照料能力有限,之后仍计划送养老院。
养老院表示,初步了解两位老人是“互相打的”,事发房间无摄像头,护理员巡房发现伤情后即拨120并通知家属。此外,该机构还表示,已承担吕某部分医药费和全部护理费,并愿积极担责。
南昌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已介入核查,督促养老院整改并出具承诺函;待司法鉴定结果出具后,将组织多方协商,并督促落实一对一专属照护。
(责任编辑:时尚)












